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情况。准确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到社区(乡镇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掌握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先进分子。
二、要坚持标准,保证发展质量。要把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把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及时发展入党,激励一线人员坚定信念、顽强斗争,满怀信心投入到抗疫斗争中去。对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教职员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将有关情况与校党委组织部汇报沟通。经组织部研究报上级同意后,可按照发展程序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或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要加强培养考察,发挥示范作用。对抗疫一线发展的预备党员,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跟踪培养和考察,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坚持典型引领,注重挖掘和大力宣传抗疫一线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稳妥做好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相关发展材料按规定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复核,勿逾期。
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