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高职本科项目录取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7

2018年我校与江苏大学联合培养本科项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特别提醒广大有意填报我校高职本科项目的考生:

1、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2、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我校高职本科项目(招生代码1448)!


附:江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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