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2017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7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
3.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7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13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16届及往年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5.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2017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二、报名办法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考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4号)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即2012届)新生开始,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就读学校为准,高二年级在校生学业水平测试,一律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在执行按就读学校报名的规定时,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报名同一属地的原则不变。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2017届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取得考籍号,填写《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见附2-1);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办理上述手续。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pgbm.jseea.cn),填报相应报考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3.各级招生办及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有关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凡在本报名点没有任何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报名。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差时,必须由学校修改并经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在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前,若外省考生户籍转入我省的,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凭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4.采集考生信息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
1.考生身份证等信息采集时间:报名点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手工)采集本报名点考生身份证信息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前。
2.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间:学业水平测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间为2015年11月5-7日,逾期不予补报。
3.网报确认时间:2015年11月5-7日,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四、报名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1)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籍号、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电话等。采用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直接录入文字形式采集。
(2)电子照片。2017届高二年级考生由就读中学或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电子照片采集。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点当场拍照采集。
2.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兼文科类、艺术兼理科类、体育兼文科类、体育兼理科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意向。
3.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及参加本次考试的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模块),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时,须按报考科类对必修、选修测试科目的选考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可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五、有关政策规定
1.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待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同类考生的成绩转换工作。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等级。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指导考生了解学业水平测试网报的有关政策与方法,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和进行网报,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2.所有已取得考籍号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四项信息如需修改,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修改。考生在网报前如发现现有的上述四项信息与事实不符,应立即逐级上报,最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报系统中对各市上报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考生所上报的修改信息中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一致的,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各市将本市需要修改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学测科(见附2-2)。
3.关于网上支付。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4.学业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的实施工作,参照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的有关办法执行。
5.在发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并签订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2-1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
名信息采集表(草表)
2-2江苏省2016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信
息修改审批表
附2-1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
所在学校或单位(全称)市县(市、区)
考籍号 |
报名点代码 |
||||||||||||||||||||||
学校代码 |
班级代码 |
||||||||||||||||||||||
姓名 |
性别 |
□1-男□2-女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其他证件: | ||||||||||||||||||||||
证件号码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报考科类 意向 (单选) |
□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 □艺术兼报文科类□艺术兼报理科类□体育兼报文科类□体育兼报理科类 |
||||||||||||||||||||||
报考科目组 (单选) |
□45-选修科目:物理、化学,必修科目: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47-选修科目:物理、地理,必修科目:化学、生物、历史、政治、信息技术 □48-选修科目:物理、政治,必修科目: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49-选修科目:物理、生物,必修科目:化学、历史、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
||||||||||||||||||||||
□65-选修科目:历史、化学,必修科目:物理、生物、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67-选修科目:历史、地理,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 □68-选修科目:历史、政治,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 □69-选修科目:历史、生物,必修科目:物理、化学、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
|||||||||||||||||||||||
□00-艺术体育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 |||||||||||||||||||||||
本次报考 必修科目 |
文化科目 (多选) |
□4-物理□5-化学□6-历史 □7-地理□8-政治□9-生物 |
|||||||||||||||||||||
信息技术 (单选) |
□1-网络技术应用□2-多媒体技术应用 □3-算法与程序设计VB□4-算法与程序设计JAVA |
||||||||||||||||||||||
注:请务必按本表背面的填写说明准确填写本表。考生签名年月日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
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报信息以考生本人在报名点签字确认的信息为准。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报确认时间为11月5-7日,逾期不得补确认,考生切莫错过。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负责填写。应届高中生考籍号的第一、第二位必须是该考生毕业的年份,社会考生考籍号的第一、第二位必须是该考生首次报名同届的年份。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更改手续)。
3.身份证与身份证号:所有参考考生一律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没有办理身份证及身份证遗失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无身份证证明至报名点进行手工报名。身份证号一般为18位号码。持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应填写证件名称,并填写相应号码。
4.所在学校或单位名称: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填写就读学校全称,其他考生需如实填写所在单位或补习学校等名称。
5.联系电话: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一部为移动电话,另一部为固定电话。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科类意向: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一经选定,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7.报考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8.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慎重选择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考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多选,信息技术只可选择一个模块。
9.相片采集说明:考生相片一直用到高考,请认真照相,认真确认。
10.除应届高中以外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本表为考生信息采集草表,不用上交。本表内容须经招考部门打印并再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jseea.cn
附2-2
江苏省2016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考生信息修改审批表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市、区)
姓名 |
考籍号 |
||||
身份证号 |
|||||
所在学校 |
|||||
修改原因 |
|||||
修改项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报名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
县(市、区)招生办意见: (公章) 年月日 |
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意见: (公章) 年月日 |
|||
省教育考试院意见: (公章) 年月日 |
|||||
注:1.本表仅供已经建立考生考籍号,需修改考籍内容的考生填写。
2.考生所修改的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等内容,需出具公安部门修改证明及身
份证复印件。
3.本表一式二份,省教育考试院、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一份存档。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5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