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赵雨程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2968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请各学院根据《玛雅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锡职院学〔2019〕4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次认定包含2021级新生在内。

一 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10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并关注“江苏学生资助”,从右下角“服务通道”点击进入“资助申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按要求逐步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学生在申请前请研读微信公众号中的“操作指南”。

2.分院审核

10月30日前,各学院辅导员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困难生评定,操作流程见附件一。核查后台系统比对结果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过民主评议、电话核查等形式对学生各项量化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分值范围为-100~100);学院综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

3.公示及上报

各学院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11月4日前,各学院报送认定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二 认定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玛雅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锡职院学〔2019〕41号)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告知学生须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及家庭经济状况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特别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的学生及时进行调整、通报,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手册

2.《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