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七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明媛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2895

各学院:


太湖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征集创业项目,鼓励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

一、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鼓励支持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进行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同时鼓励学生结合实际进行“跨专业”、“多形式”创新创业。
2.在校级或省级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考虑孵化。
3.入驻项目以专业技术类(依托专业技术的项目)、网络科技类、电子商务类、生活服务类、文化创意类(设计类、手工制作类)等项目为主。食品、饮料、快递、服装零售等一般性创业项目,与现有商业街重复的项目不予考虑。
4.创业项目须经专家评审通过,签订《大学生自主创业协议书》方可入驻创业基地孵化。

二、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1.团队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
2.创业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不少于4人;
3.团队成员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
4.有创业启动资金并自行对接1名创业指导教师,经家长、班主任及所在学院同意,方可入驻;
5.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三、提交材料

1.主要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
2.大学生创业申请表;
3.创业计划书;
4.其它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四、创业场地、资金及使用

1.学校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场地位于兰园、竹园宿舍楼一楼。经批准入驻创业基地的团队享受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优惠政策。
2.入驻期间,团队需缴纳保证金(至结项时无意外状况将全额免息退回),项目实施场地专项专用,不得以本校学生名义为校外人员申请场地,不得挪用、转让。
3.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学校规定暂停使用的,如仍需使用需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创业所需资金和设备由学生自己解决,学生可通过自筹等合法途径筹集创业资金,并可通过自购、租借设备等方式解决经营性资产。

五、项目孵化、退出及结项

1.项目自孵化至结项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途若因团队自身原因,可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退出;项目若严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强制退出。
2.项目经营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将强制退出孵化期。
3.期满结项。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项总结,提供相关创业成果材料,申请结项。

六、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组织有申请意愿的创业团队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撰写创业计划书,纸质材料(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申请表(见附件1)、创业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11616:00前报送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05办公室。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入驻。

联系人:罗启宝 电话:81838843

开源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25

附件1: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申请表.doc

附件2:玛雅吧 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3:创业计划书提纲及撰写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