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明媛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2548

各二级分院:

为评选和表彰我校 2020-2021 学年涌现出的本科生先进个人,积极营造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进取、争先创优,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将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江大校〔2021〕90号);

2.《江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江大校〔2021〕91号);

3.《江苏大学校长奖章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21〕 92 号);

4.《江苏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江大校〔2021〕93号)

5.《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0〕108 号)

二、评奖评优项目:

1、校三好学生2、校优秀学生干部3、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4、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6、校三好学生标兵(1名)

注: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应从符合条件的校三好、校优干中遴选推荐;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同时为“博学类”校长奖章、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三、评奖评优工作具体安排:

1、评奖评优工作程流

本学年评奖评优的各项工作仍将在学工系统内操作完成,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学生申请91-910日)

2)班主任审核、院系审核910日前)

3)学生处913日前)

校三好学生标兵按照江苏大学分配名额,请各分院从符合条件的校三好、校优干中推荐一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并上交相关推荐材料(见附件),另须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和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最后,由学生处组织评选出一名三好学生标兵报江苏大学审核。

2、评奖评优工作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910日前把:

1.《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 5)纸质稿、电子稿。《评优评先汇总表(学工系统导出)》(附件 10)纸质稿、电子稿;

2.《江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 6)纸质稿;

3.《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 2020-2021 学年江苏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8)纸质稿、电子稿。《江苏大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审批表》(附件3)纸质稿、电子稿,个人事迹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 2020-2021 学年江苏大学校长奖章候选人(集体)汇总表》(附件 9-1)纸质稿、电子稿。《江苏大学校长奖章申报表》(附件 4-1)纸质稿、电子稿,个人事迹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盖院系公章,电子稿注明“XX院系2020-2021江苏大学评奖评优”)交学生处陈明媛老师,电话:81838840。注: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学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报表中学号、姓名、成绩等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其中,科研论文情况,只需填写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主要社会工作情况,须填写现任职务或从事的社会工作,并标明任职时间段。获奖情况,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填写内容时限均为 2020-2021 学年(2020 年 9 月 1 日-2021年 8 月 31 日),请各学院务必严把审核关。各类推荐表填写请不要跨页,请院系保留各班主任信息核对名单,并确保上交材料的各项信息已经核实无误。

学生工作处

20219月1日

江苏大学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