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外语与旅游学院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有限公司协议,将开展2020年度企业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专科)。
资助额度
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学 院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总计 |
名额 |
名额 |
名额 |
名额总计(人) |
||
1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6 |
12 |
20 |
38 |
2 |
机械技术学院 |
2 |
4 |
8 |
14 |
3 |
控制技术学院 |
2 |
4 |
8 |
14 |
4 |
物联网技术学院 |
2 |
4 |
8 |
14 |
5 |
管理学院 |
2 |
4 |
4 |
10 |
6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2 |
4 |
4 |
10 |
7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 |
4 |
4 |
10 |
8 |
财经学院 |
2 |
4 |
4 |
10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无纪律处分(有违纪者一票否决)。
3、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一年级考察第一学期、高年级考察最近两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测评分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1%,可申报一等奖;前5%,可申报二等奖;前8%,可申报三等奖。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奖励。
6、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无旷课现象,宿舍卫生成绩合格(宿舍卫生不达标取消参评资格)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优先。
四、工作安排
1、各分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组织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教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分院初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分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4月13日(周二)下午2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外语与旅游学院学工办。
2、4月15日—21日,学生处、外语与旅游学院组织对各分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组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汇入学生银行账户,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在评选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奖学金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
1、《外语与旅游学院2020年“吉冈”企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外语与旅游学院2020年“吉冈”企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分院获奖人员公示文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外语与旅游学院学工办(国教613),电子档发送至:877092177@qq.com。
2.报送联系人:赵艳华 ,联系电话:81838786,内线:7786
学生处外语与旅游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