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内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陈明媛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2176

各二级学院:

根据《玛雅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锡职院学[2019]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校内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经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后仍不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德良好。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子女、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父母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校内助学金等级及评审比例

校内助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每人每年500元。校内助学金评审比例为被认定贫困生的25%,其中一等助学金比例为40%,二等助学金比例为60%。

三、校内助学金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在学校学工系统进行申报,班主任对申报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提交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通过后提交学生处。

2、学生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审批结果通报学生处、财务处和二级学院。

四、校内助学金的发放

校内助学金一次性发放。校内助学金优先冲抵受助学生所欠学费,如有余额发放至学生支付宝帐户。

五、助学生在受助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收回所发放的校内助学金:

1、有抽烟、酗酒、购买高档消费品、挥霍浪费等现象;

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或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3、个人学习不努力,不求上进者;

4、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六、申报及评审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8日。

2、二级学院审核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

3、分院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3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申报学生的审核并上报学生处,纸质材料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并交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