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明媛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1425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玛雅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锡职院学(2019)41号]文件要求进行。

2.本次认定工作不包括2020级新生在内,2020级新生的认定工作将另行通知。

3.学生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具体操作为:学工系统→奖助服务→困难生申请→按实填写(其中家庭人员人数和家庭月收入为必填项)→提交。班主任、二级学院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公示并提交学生处审核。班主任审核意见栏中必须写明班级民主评议意见及公示情况。

4.对所有提交申请的学生,班主任和二级学院必须都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意见栏中写明意见。

5.各二级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在9月23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在9月底前把认定的贫困生信息录入省资助中心系统中。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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