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中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班集体”应在校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产生。
三、名额分配
院系名称 |
省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
江苏省先进集体 |
机械学院 |
1 |
1 |
物联网学院 |
2 |
0 |
控制学院 |
2 |
1 |
管理学院 |
1 |
1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1 |
1 |
财经学院 |
1 |
0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1 |
0 |
艺术学院 |
1 |
0 |
请各分院严格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并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院内差额评比,推选出候选人及先进集体后,分院应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21日前交学生处,联系人:陶湘绮81838841。材料应同时交电子文档(汇总表)和纸质文档(推荐表)。(申报材料控制在一页以内,打印后不要超过一页)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