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1学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远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1305

各分院:

寒假即将来临,学生处针对本学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近期各班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重点组织学习“学生违纪处分”相关条例,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努力杜绝作弊现象。

二、强化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请各班级召开一次“健康生活,安全出行,文明春节”主题班会,重点做好:

1.安全离校教育。离校前要检查宿舍门、窗、灯等是否关闭。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放假回家不要擅自包车、拼车、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各班主任要掌握学生的离校日期、去向和身体状况,学生到家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

2.交通安全教育。旅途中提高警惕,不贪小利,防止上当受骗、钱财损失;外出旅游不要进行探险、攀岩等危险项目,注意个人人身安全。

3.兼职安全教育。寒假打工的同学请注意辨别黑中介,防止上当受骗;注意鉴别并严防陷入非法传销组织;严防网络诈骗。

4.留校安全教育。寒假留校住宿的同学,注意晚上不要单独出门,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与家长、班主任和舍友保持紧密联系。春节万家团圆,如非必要建议学生回家与家人团聚。

三、做好社会公德教育

各班级要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要求学生假期不沉溺网吧和手机游戏,谨防传销陷阱,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要多承担家庭责任,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的春节。各班主任要利用假期,继续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在校、在家情况。

四、关注心理健康教育

1.临近期末考试,学生考试焦虑情绪和压力可能会随之增加,请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做好疏导关心工作,发现心理异常情况更要积极关注,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缓解学生焦虑情绪,同时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各学院负责心理专项工作辅导员团队要积极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于情况严重者要及时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寒假期间,班主任要特别关注前期心理测评异常学生(测评结果已反馈至二级学院),请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心理状态,如有情绪长期低落或焦虑等心理问题的情况,建议家长及时带学生去专科医院诊治,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五、关心毕业班教育

1.各毕业班班主任尤其要提醒学生在求职招聘时要增强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地参加校外招聘会,对于陌生单位的招聘信息,要核实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要随意将个人或家庭联系方式等信息告诉他人或在网上发布,遇到把握不准的信息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或有关部门反映,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咨询;

2.班主任要关心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醒学生通过学校智慧就业APP或江苏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js_91job)及时填报更新就业状态;

3.对于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要配合专业老师、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定期进行联系和沟通。

六、学生假期留宿安排

1.凡是假期需留宿学生公寓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网上事务大厅办理(具体流程与要求另行通知);

2.假期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成绩单寄发要求

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成绩单(含有欠费的和有处分的)分院要在放假前,把须邮寄成绩单的信封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寄发。放成绩单的信封须封口,邮寄地址要详细,避免因地址不详退回。

八、其他

1.各分院辅导员、班主任要绷紧稳定之弦,“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确保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2.寒假期间,不得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外出活动,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原则上应全部返乡,各学院负责少数民族工作的辅导员统计好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返乡时间,并上报学生处相关老师。

学生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