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充分发掘我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上进的典型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正向引导作用,特开展2019年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共计评选20名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人。各分院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物联网 |
2 |
2 |
机械 |
2 |
1 |
控制 |
1 |
2 |
管理 |
1 |
1 |
财经 |
1 |
1 |
汽车 |
1 |
1 |
外旅 |
1 |
1 |
艺术 |
1 |
1 |
合计 |
10 |
10 |
(航空学院、爱尔兰学院名额包含在各专业所属学院内)
二、评选条件
1.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衡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为2019年已认定的贫困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思想品德高尚,积极追求进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综合成绩位列班级前五名;
4.现实表现良好,个人事迹具有代表性,获得2次以上校级荣誉;
5.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竞赛一、二等奖、省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时可优先推荐。
6.往年已获评该奖项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三、评选要求
参评对象提交《玛雅吧2019年大学生励志之星申请表》(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玛雅吧2019年大学生励志之星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张生活照(正面照),要求图像清晰,不小于300K。
分院需对报送对象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请辅导员对学生所填信息予以指导、审核。
11月29日前,各分院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学生处丁远老师,联系电话:81838840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