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赴台湾院校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丁远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1370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鼓励我校大学生参加境外交流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开展研修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院校及名额

台湾高校

名额

侨光科技大学

4

建国科技大学

6

树德科技大学

4

高雄第一科技大学

6

二、选拔对象

台湾高校

面向学院

侨光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

建国科技大学

机械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

树德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高雄第一科技大学

机械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

三、研修时间

20179----20181

四、报名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品德优良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英语口语能力较强。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四、研修奖励

凡获得推荐研修资格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每人3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及每月生活费补助500元(按5个月计)。

五、学分替换

研修学生在台完成20个学分(含20个学分)以上,学习合格后,学校承认其在台所修全部学分,替换成我校对应学期全部学分。

六、报名时间

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动员学生积极报名。报名学生需填写《学生出国(境)任务校内审批表》(附件一),并由各学院完成资格的初审。各学院学生的申请材料于66日之前交学生处。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推荐研修资格的学生个人需承担在台学费及我校学费、往返交通费、在台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明细请见各院校收费标准(附件二)。

2.获得推荐研修资格的学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则由后备人选替换。

3.对申请赴台研修但未获推荐资格的学生,但本人有强烈意愿参加赴台研修,经学校批准后,可同意其赴台研修,但不享受学校的研修奖励且赴台研修的费用由本人全额承担。

4.所有赴台湾高校研修的手续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办理。

玛雅吧

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