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丁远发布时间:2014-07-05浏览次数:1458

院系

目前太湖校区的大学生创业基地即将完工,场地位于学校兰园宿舍楼一楼,可容纳创业团队近20个,每个创业团队可使用的面积约20平方米。现特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征集创业项目,鼓励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进行创业实践,激发创业梦想,展现个人风采,实现创业人生。

一、创业项目入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1、鼓励学生开设与本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创业项目是专业的实践延伸,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能起到示范作用。

2、在校级或省级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考虑孵化

3、引进的项目以专业技术类(依托专业技术的项目)、网络科技类、电子商务类、生活服务类、文化创意设计类、手工制作类等项目为主。食品、饮料、服装零售一般性创业项目不予考虑。

4、创业项目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经学生处审批同意,签订《大学生自主创业协议书》方可入基地孵化。

二、学生入基地创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

2、学生入基地创业应组成创业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团队成员结构应呈高年级与低年级结合的阶梯分布型;从中选出一名学生作为团队负责人。

3、团队成员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

3、经家长、班主任及所在院系同意,并配备创业指导教师;

4、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持续创新的意识,并拥有创业启动资金。

三、学生入基地创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大学生创业申请表;

3、创业计划书,能够说明创业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详细的市场调研报告、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4、个人学习成绩证明;

5、可以说明创业项目情况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创业场地及资金

1 、学校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场地位于兰园宿舍楼一楼。经批准入驻创业基地的团队享受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优惠政策。

2.、入驻期间,项目实施场地专项专用,不得以本校学生名义为校外人员申请场地,不得挪用、转让及用于其他方面。

3、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学校规定暂停使用的,如仍需使用需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用纪律情况,遇到检查人员请服从。

4、 创业所需资金和设备由学生自己解决,学生可通过自筹等合法途径筹集创业资金,并可通过自购、租借设备等方式解决经营性资产。

五、 项目结项与再孵化

1、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学校提出退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项目经营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通过项目学校有权责令其退出,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继续孵化。

六、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为74日至810日。

2、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有入基地创业意向的团队开展市场调研、撰写创业计划书,并将汇总后的材料报至学生处J3-110办公室,电子稿以院系命名,如“机械学院.zip”后发至wxzyjyb@163.com

3、学校将在收到申请项目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入驻。

附件1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申请表

咨询电话:81838840,81838841,85916789

玛雅吧

学生处

2014年7月4日

附件1大学生创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