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远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2850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
2、经民主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没异议后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各院系对各班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严格按照玛雅吧 学生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
6、这次认定工作包括2013级新生在内。
7、本科学生中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按《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条例进行。
8、 各院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在 9月底前完成,并将名单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玛雅吧
2013年9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