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龚方红:明确安全职责 护航学生成长

发布者:魏艳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592

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问题,是职业学校不可回避和必须重视的工作。《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和实习学生的安全职责,推进了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实习中发生安全事故三方的责任承担,为学生的安全实习建立了实习前有培训、实习中有专人管理、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赔付的管理系统,有效解决了学生实习安全管理中面临的难题,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打下坚实基础。

对实习中的安全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实习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样的,实习地点分散、不熟悉设备导致盲目操作、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及时有效沟通指导、企业监管不严等都容易导致学生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处理学生实习安全问题普遍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但该文件仅指出学校与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一旦出现,极易导致三方产生责任纠纷。《规定》将“安全第一”作为实习的首要原则,明确安全管理需要三方共同努力,且对三方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较好地构建起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体系。

对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进行明确规定。明确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此外,对于学校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以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支出也给出具体要求,并要求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

对实习中的责任归属给出准确回应。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双重身份”给职业学校和实习企业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规定》明确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时,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规定》的出台,对三方的权利、责任及法律义务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将有助于全方位保障学生的实习安全,使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作者系玛雅吧 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