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我院广大学生与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院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台阶,学生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
2011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
一、评选范围:在
2011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国家、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熟悉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程序,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2、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系部毕业生就业指导小组,积极引进用人单位来院挑选、录用毕业生。
3、掌握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本班学生的就业意向的摸底工作,根据学生在校的情况,做好对学生进行就业推荐的综合排名工作,使就业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4、加强对本班学生就业的具体指导,完成学院下达的就业指导课任务,做到“就业指导到个人”。
5、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本班毕业生,积极引导、帮助毕业生面向多种所有制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多元化就业。
6、班级就业率和签约率名列前茅
7、当年度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调查与理论研究,撰写一篇或一篇以上研究文章。
三、评选名额:外语系名额
1名。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及研究论文复印件请于
3月6日报于GJ-6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