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工作水平,现决定开展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在岗从事我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教师(2011年工作需满一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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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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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性强,无工作责任事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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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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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负责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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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学生工作研究,本年度公开发表关于学生管理、资助育人等方面的论文一篇。
2、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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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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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协助院系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任课老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所负责班级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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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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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一年四次院系班主任考核中曾获得A等(一年中曾获C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比)。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外语系2名
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及班主任把推荐表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于3月6日前递交至
GJ-611办公室。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