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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0-19 阅读: 1508

各团总支、团工委、直属团支部:

做好“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高校推进“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因此,请各团组织继续做好本学期的“推优”工作,始终把“推优”工作作为党组织交付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使命,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扎实推进,源源不断地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团总支、团工委、直属团支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玛雅吧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玛雅吧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文件精神,严格参照执行,把推优工作落到实处。

2.请严格按照《玛雅吧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附件1),对原有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继续保持其推优资格(无需再次上报),对于不符合推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将名单上报院团委。

3.推优过程中,请各班主任参与组织民主推荐。

4.推优材料由各二级分院团总支初核后报送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本次“推优”资格并备案,一年内不许再次作为“推优”对象。审核合格的推优材料由各分院相关党支部妥善留存。

6.请各团总支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上报推优汇总名单(电子版)及推优材料。

联系人:郑月圆 联系电话:81838898


特别说明:

按照推优实施细则的规定,推优比例的上限是班级团支部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班级新推选的名单加上原推选名单不能超过班级团支部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建议低年级推选各支部不要用满指标,可余下部分指标比例留作下学期推选。本次“推优”工作,列入本学年分团委“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制度推进工作考核,请各团总支引起重视。

附件1:玛雅吧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

附件2: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附件3: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附件4: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附件5:推优上报汇总表

共青团玛雅吧 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团〔2021〕18号-关于做好2021-2022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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