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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0-17 阅读: 2222

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团省委《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与要求,团省委将于10月至1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已经上线的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结合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实施,推动形成线上线下互联互动的良好局面。

现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按照《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苏委电【2019】33号)与《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团员身份认定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锡职院)相关要求,10月底全面完成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其中,学社衔接率和升学衔接率作为高校共青团年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团中央将在全团进行通报。

结合我院2019届毕业生基本完成团员档案封管与转出的实际情况,要求对剩余未转出毕业生作组织关系转出处理。具体操作内容参照《附件1: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2019级新生基本完成团员身份认定与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未转入本组织学生做统一审核转入;未审核的即时审核(组织关系专业超过10天未审批,管理员系统提示,15天内不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当前节点审核通过);未完成分配的按要求分配至班级团支部(未分配团支部仍视为业务未完成,自动接收并分配的团支部会默认分配到团总支下的第一个支部)。团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作如下要求:

1、“学社衔接”率:(本组织完成转接的团员数+组织外成功转入本组织的团员数)/(毕业生团员数+申请转入数-团组织退回的团员数)90%以上;

2、“升学衔接”率:(本组织完成转接的团员数+组织外成功转入本组织的团员数)/(毕业生团员数+申请转入数-团组织退回的团员数)90%以上;

3、转出成功率:完成转出团员数/毕业生团员数达到100%;

4、转入审核率:(完成转入团员数+团组织退回的团员数)/申请转入数100%;

5、审核积压率:超过10天未处理转接数/收到的所有转接数(重复统计)低于0.40%。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团总支、团支部予以降星处理,并作为待整顿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及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列入下一阶段重点审查对象,并适量减少推优及评先名额。

二、团组织整顿工作:

结合团中央《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具体整顿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1、组织全面开展团支部自查。各级团组织要及时组织指导下属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至直属上级团组织待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上级团组织审核。各团支部直属上级团组织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完成核查,按照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返回进行整改。其中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等于10项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实施中认定的一星、二星团支部必须列为后进团支部进行整改;同时,在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实施中认定的三星团支部中,对组织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排名靠后团支部也应纳入整改范围,整体要确保整改比例不低于20%,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

3、重点整顿团支部完成整改。所有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要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提交至上级团组织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2: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啸

联系电话:81838898 18344990129

共青团玛雅吧 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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