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开展校内“双创”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第五届“互联网+”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4月—5月组织开展我校第一届“开源”杯创业大赛暨江苏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推动“双创”项目成果提升。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高职专项),鼓励重点报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主赛道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特别提醒:
A.以上为建议项目类型,但不限于以上项目类型;
B.“互联网+”仅仅为时代特点,并非要求参赛项目一定要具备网络信息特点。
C.由于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商业计划书,故请科技创新类项目重点考虑市场转化方案或商业计划书,否则无法申报。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教育厅计划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为引导我校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学校卓越思政课堂,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制定我校“红旅”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1.各分院、团学组织要以调研为基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红旅”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时间、地点、规模、形式、保障等内容。要主动联系农业和扶贫工作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扶贫地区对接项目、涉农科技团队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和扶贫开发重点项目需求等情况摸底。
2.各分院、团学组织要积极发动,充分挖掘具有在扶贫开放方面具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特别是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方面积极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并及时报送参赛项目。
3.参加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可以自主选择主赛道或“红旅”赛道(只能二选一)。“红旅”赛道项目参赛条件、参与对象条件与主赛道一致,“红旅”赛道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三、申报项目分配
单位部门 |
主赛道 |
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申报项目数 |
申报项目总数 |
包含重点项目数 |
机械技术学院 |
38 |
3 |
8 |
控制技术学院 |
32 |
2 |
8 |
物联网技术学院 |
36 |
3 |
8 |
管理学院 |
28 |
2 |
5 |
财经学院 |
28 |
2 |
5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25 |
2 |
5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8 |
2 |
5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5 |
2 |
4 |
学生处就创业中心 |
6 |
1 |
1 |
中桥大创园 |
6 |
1 |
0 |
校友办 |
0 |
1 |
0 |
团委 |
0 |
0 |
1 |
合计 |
252 |
21 |
50 |
以上分配项目数是各部门必须完成基准量,各部门具体申报的主赛道项目数量每增加主赛道基准量的1倍,可加推重点项目1个。
三、赛程安排
(一)作品申报阶段:重点项目申报时间为1月22日—3月10日;其它项目申报时间1月22日—4月10日。
(二)重点项目竞赛答辩阶段:重点项目答辩时间为4月上旬。
(三)入选项目指导提优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入选主赛道作品4个,进行经费追加进一步孵化提优。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特等奖4-6项(其中创意组作品不超过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10项;其余为优秀奖。
(二)获奖项目奖励标准为:
获奖等级 |
学生团队 |
指导教师团队 |
项目孵化经费 |
特等奖 |
奖杯、奖状、奖品 |
2000元 |
10000元 |
一等奖 |
奖杯、奖状、奖品 |
1000元 |
—— |
二等奖 |
奖杯、奖状、奖品 |
500元 |
—— |
优秀奖 |
奖状、奖品 |
—— |
—— |
(三)获得特等奖项目孵化经费的,其作品第一作者学生的所属院系按照不低于1:1比例进行配套孵化经费支持。
(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特等奖的,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发放证书,不占申报限额。
四、申报方式
1.全部项目(团队)必须首先登录学校创新创业实践智能系统(系统网址:http://210.28.144.187,外网不可访问)按要求提交竞赛材料,登录账号密码由学校组织方另行发布给各部门双创工作负责人。
2.全部参赛项目(团队)还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进行报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另行通知)。
2.重点项目须提交纸质作品材料(商业计划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例如: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一式三份,左侧装订。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4.每个项目的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团队不超过3人。
五、申报注意事项
1.参赛团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络平台注册申报前,请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A.申报者学信网账号(平台可引导注册);B.申报者个人证件照电子版;C.创业项目(或公司)的LOGO电子版;D.创业项目或公司的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2.项目申报完成后一定要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字样后方可退出系统。
3.商业计划书无专制表格,内容可以参照附件2、附件3、附件4。
4.请各有关部门确定好分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负责人并于2月22日前把名单(附件1)报送校团委。
5.请各部门组织好本部门项目申报的汇总工作,并于4月10日前提交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wxittuanwei@163.com。
校内联系人:赵健8897
附件1:各部门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联系信息表
附件2: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模板
附件3:各类商业技术书撰写注意事项
附件4:如何在短时间内高效撰写商业计划书
附件5:“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团委 教务处学生处
2019年1月20日
附件1:各部门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联系信息表.xlsx
附件2-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模板.docx
附件3-各类商业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4-如何在短时间内高效撰写商业策划书.ppt
附件5-“互联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