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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与宗旨
1.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持续有效的主动服务,积极营造健康、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倡导和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做说真话的科研,做真改革的科研,做有利于实践和理论创新的科研。
2.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通过管理形成权威、规范、高效的科研知识生产力,努力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3.进一步简化课题管理的程序和方式,全力推进课题研究的顺利展开,在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为课题承担者提供方便,减轻课题承担单位不必要的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4.对以往被实践证明积极有效、成熟完整的制度和规范不作大规模调整和改变,在适度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有效执行。
二、类别与总量
5.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立项课题”四大类。其中“重大课题”全部有经费资助,采取招标和委托两种方式进行研究。“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包括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立项课题”需全部经费自筹。
6.“专项课题”类别更加多样,除已有的“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外,增设“乡村教师专项”,以重点关注和扶持乡村教育研究;同时,与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合作,定期或不定期设立“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招生考试改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等专项课题。
7.“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总数控制在600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占40%;重点课题中,有经费资助的课题控制在750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