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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20

各院系、各部门: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转发《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相关资料(附件),请申报者认真细致地阅读《申报公告》全文,严格按照公告的各项要求进行申报。请各部门、各学院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进行申报,其中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至少各申报3项,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至少各申报1项。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请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215日之前的,或在2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上交时间:为做好课题申报辅导工作,提升申报质量,《申请书》、《活页》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校内上交截止时间为2020131日。

上交邮箱:haoqi@wxit.edu.cn

上交地点:综合楼815

联系人:郝琦

内线:8985外线:81838985

QQ:8787729手机:15961716816

社会科学处

20191220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

2.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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