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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9-09-0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学工处、研工部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2016年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7年及2018年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1.2019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000元;拟设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况设立部分指导项目。

2.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

四、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3项,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每校限报2项,省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可增加申报项目1项。专项课题申报由各高校集中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选题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拟题目申报。

3.课题必须结合江苏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重点研究实践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凝练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跨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在初审通过的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秘书处。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申报时间

请各位申报课题的老师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3份、送至学校社科处8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学校工作邮箱。

联系人:刘一鸣地点:综合楼-815

邮箱:liuym@wxit.edu.cnQQ11590956

电话:内线8985外线:8183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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