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8﹞23号)相关要求,现将省高校哲社科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1.2017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2016年立项、未通过2017年年度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3.2017年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
3.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要求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相关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的年度检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年度检查材料包括:(1)《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变更申请表》(如有)和经盖章确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2)《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
一般项目的年度检查由各高校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提交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
二、结项工作安排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
表:我校2018年需结项的省高校哲社科研究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课题名称 |
主持人 |
立项时间 |
1 |
社会共治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与政策选择——基于江苏省无锡市的实证调研 |
崔香芬 |
2015年 |
2 |
基于文化认同视域下的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研究 |
宋绍成 |
2015年 |
3 |
基于案例推理的江苏中小微旅行社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
梁峰 |
2016年 |
4 |
汉日话语标记的语用化研究-以连词为中心 |
刘金凤 |
2016年 |
5 |
新常态背景下高职专利成果转化绩效提升策略研究——基于无锡市高职院校的实证分析 |
梅华斌 |
2016年 |
6 |
无锡传统建筑中吉祥文化的传承与再生研究 |
沈科进 |
2016年 |
7 |
现代大学制度视域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
孙杰 |
2016年 |
8 |
技术本科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以江苏省为例 |
刘法虎 |
2016年 |
9 |
立德树人在高职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中的地位、内涵及实施路径研究 |
赵后起 |
2016年 |
10 |
江苏省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与行为转化路径研究 |
路晓丽 |
2016年 |
11 |
“微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研究 |
邬宗明 |
2016年 |
12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中辅导员主体角色定位与实现机制研究 |
徐海楠 |
2016年 |
13 |
基于案例推理的江苏中小微旅行社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
李骥云 |
2016年 |
(二)结项材料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结项报告书》中的项目组成员需与《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一致;如有变更的,需附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的《项目变更申请表》,未办理变更手续不得增列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认定结项。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4),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须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将通过审核成果复印件的标注处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结项材料包括:(1)《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结项证明》(附件7)和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订成册;(2)《结项报告书》、《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1份。
(三)项目清理范围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清理:
1.无故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或2次参加年度检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截止2018年7月31日,立项期满5年、未办理过延期手续、目前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
4.项目负责人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5.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省教育厅将视情对上述项目作出暂停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
三、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1日下班前,将年度检查或结项工作的材料送至学校社科处815办公室,并将要求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联系人:刘一鸣地点:综合楼-815
邮箱:liuym@wxit.edu.cnQQ:11590956
电话:内线8985外线:81838985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附件5: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6: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7:结项证明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