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高娜娜发布时间:2014-09-16浏览次数:1478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今年以来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

1、自查内容

包括党员发展计划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调控及高知群体党员发展等情况以及本单位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做法,在党员作用发挥方面的一些好做法;当前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2、自查方式

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围绕以上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简要报告。

二、做好新生党员审核工作

1.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手续和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或填写是否混乱以及年龄是否符合条件、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突击发展等违规问题。

2.审核要求

(1)请各学生党总支将新生党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对新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审核。

(2)各学生党总支要组织专门人员与每一名新生党员进行谈话,了解掌握新生党员思想实际。

(3)对新生党员中发展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及时与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联系补充完善;对违规发展的新生党员,经审核研究取消党员资格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基层党组织保管;对于取消党员资格的新生,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视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4)对新生党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和考察,原则上新生预备党员延长6个月再转正,转为正式党员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起算。

三、其它要求

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将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和新生党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于 2014年9月26日前 报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