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5号)文件精神,经站点申请,继续教育学院自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保留我校无锡市太奇教育培训中心业余教学点和宿迁市宿城区职业教育中心(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函授站两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站点,备案结果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或纪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1838926,81838837。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