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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专业关于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19-01-09 阅读次数: 1238

控制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专业关于制定

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控成教〔201410号文件)

2014315日公布)

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江苏省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深化学分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在20035月公布的《关于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本意见。

一、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制定的过程是转变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的过程。要解放思想、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开阔胆识,通过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要进一步形成以服务为宗旨,以 就业为导向,以 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培养为主线的教育思想观念,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培养具有三创精神(创业志气、创新勇气、创优锐气)的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

(二)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主动为顾客服务。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学生是直接顾客,家长和国家主管部门是间接顾客,用人单位是最终顾客),主动为社会发展服务,坚持教育面对市场,加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与相关的行业、企业及政府部门,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合作,形成“相互需要、互惠互利、相互参与、相互依存、组织落实、工作落实”为主要标志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教育办学机制;主动为个人发展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实现让学生在学习上享有“五自主”权利,即让学生相对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激发学生潜能,给学生更大的个性发展空间。

(三)落实三大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计划是贯彻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发展战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的具体方案,是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要认真落实学院“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三大战略,有利于构建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的优势专业群,有利于完善以精品课程、特色课程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要有总体建设和改革思路、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能够反映当前社会技术先进水平和职业岗位资格要求,有创新特色,并有显著效果。

二、人才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三创(创新、创优、创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健康的身心。

三、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

(一)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制订人才培养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玛雅吧 规律,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二)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

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实现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进行整体优化

人才培养计划要坚持应用性、就业导向、综合化,充分进行整体优化,整体结构要以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为主线进行设计,突出高职人才职业特点。

(四)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从各专业的实际出发,从剖析职业能力入手,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摒弃演示性、验证性实习,增加工艺性、设计性、排错性、综合性实习,优化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见《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五)认真落实产学研合作,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制订教学计划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将教学进度与生产过程结合起来,为产、学、研的结合造成时间和空间上的结合点。自2006级起,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到单位顶岗实习。

(六)拓展学生素质,使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在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社会的需求。

(七)将学生就业取向与职业资格联系

取得职业资格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标志,更是专业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各专业在设计课程体系时应该将学生就业取向与职业资格联系起来考虑。原则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一种本专业高级或两种相近专业中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要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通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免修制度。

四、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框架在2005级学分制计划基础上参照“五、有关课程安排”确定。

五、有关课程安排

(一)学分制人才培养计划课程分类

课程分类采用新的分类方式,对应关系是:

新分类 院定必修课系定必修课 系定指导性选修课 院定选修课;

原分类 职业公共课职业技能基础课 职业技能课素质拓展课;

课程性质 院定必修 系定必修课系定指导性选修 任意选修

(二)课程设置

1、职业公共课(院定必修)

分层次教学改革的课程以外的公共课,实行“四统一”, 即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1)“ 两课”

两课”课程按照《“ 两课”改革纲要》规定设置如下:

两课Ⅰ,3学分,课内学时45,必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课;

两课Ⅱ,3学分,课内学时45,必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两课Ⅲ,3学分,课外学时45,必修,大学生社会实践及劳动实践,社会实践1学分,劳动实践2学分,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两课Ⅳ,2学分,课内学时30,选修,形势与政策,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其中,两课Ⅲ为实践性。

2)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按照《学校体育改革纲要》设置如下:

体育与健康Ⅰ,2.5学分,总学时39,其中课内学时24,健身俱乐部15

体育与健康Ⅱ,3学分,总学时45,其中课内学时30,健身俱乐部15

体育与健康Ⅲ,4学分,总学时60,健身俱乐部60

其中体育与健康Ⅰ、Ⅱ中安排理论6课时,138为实践环节。

3)军事

军事课程设置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设置如下:

军事技能训练,4学分,总学时60,其中课内学时60,全部为实践环节;

军事理论,2学分,总学时30,其中课内学时30

4)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指导

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指导,2学分,30学时。

5)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适用于非外语类专业,具体设置如下:

大学英语Ⅰ,6学分,90学时;

大学英语Ⅱ,6学分,90学时;

大学英语继续实行分层次教学,该课程需通过AB级考试,提前通过AB级考试可以免修。

6)计算机文化基础

计算机文化基础具体设置如下:

计算机文化基础,5学分,75学时,其中实践环节30学时。

2、职业技能基础课(系定必修课)

职业技能基础课是相关职业的技术基础、技能基础模块,职业技能基础课不求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要以专业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但也要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和职业转化的适应能力。职业技能基础课由系部与企业共同开发确定,部分涉及跨系的课程,由系部从课程库中选定。

3、职业技能课(系定指导性选修课)

职业技能课要根据职业具体要求,形成以职业综合技能为中心的若干课程模块。职业技能课由系部与企业共同开发确定,部分涉及跨系的课程,由系部从课程库中选定。

(三)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实践环节的方式包括实习、采风、写生、设计、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为达到职业能力训练的目标,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为了和课程一一对应,按各单一课程设置短时间实习、设计;二是和知识教学完全脱离,设置长达1学期甚至1学年的实践环节,而又缺少明确的能力培养要求。

(四)课外实践环节

课外实践环节主要安排在课余和寒暑假,学生以独立自主的方式完成,课外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应作为人才培养计划的组成部分与课内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一并设计。

六、教学环节及相关要求

(一)学期及时间安排

学院实行每学年两长一短三学期制,第一、二学期每学期各17周左右,其中保证教学活动16周。新生军训为期2周。

(二)校内外实验、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

系部应加强实践教学,对于学生实验技能的培养,应提出系统的要求,其中单独设实验课或实验时数较多的课程应有一定比例的工艺性、设计性、排错性、综合性实验。要努力开拓产学研结合的渠道,积极进行校内与校外的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辟学校与社会双向联系和学生实践锻炼与服务社会的新渠道。重要的课外活动应纳入人才培养计划,明确活动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考核办法等。

(三)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具体规定见《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四)学分计算

1、理论与实践课并重,原则上理论课、实验课、综合设计、实习等集中进行的实习等均每15~16学时计1学分;

2、讲座性质的课程,仍按照每12学时为1学分计算;

3、集体组织、集中进行、活动时间在1周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系“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定,经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核准后承认其学分。

七、其他

1、本意见适用于自2006级起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也适用于对20042005级人才培养计划调整;

2、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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