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主考学校:
经院领导审批同意,现对我省助学专业项目的课程报考费用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1月、7月考次
费用缴纳方式:各主考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报考费用。
标准:首考:100元/科次,补考:50元/科次,其中补考课程的认定以课程号前五位计算。
二、4月、10月考次
1).非全国统考课程
费用缴纳方式:各主考学校向各市考办缴纳报考费用。
标准:43元/科次。
2).全国统考课程
费用缴纳方式:各主考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报考费用。
标准:首考:100元/科次,补考:50元/科次,其中补考课程的认定以课程号前五位计算。
三、本通知自2015年10月考试起执行。2015年10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清单附后。
四、新系统上线后,全国统考课程清单可在系统中下载,报考时也会做相应提示。
五、各主考学校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制定、调整收费标准。
自考处
20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