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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377 |
各教学部门: 根据锡职院教〔2022〕12号关于印发《玛雅吧 关于学生开展校外实习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和《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实习相关工作,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分院需成立以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多举措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安全,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习工作始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发挥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家长等多方联动作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细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整改措施,做好管理台账,及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于统一实习,分院应加强实习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同时与实习单位明确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拟定学生实习实施方案,并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分散实习,应在学生申请、家长知情并同意、单位接受并签订《玛雅吧 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后方可开展实习工作。 学生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宣讲实习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注意实习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与学院、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二、加强全过程监管 各分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部门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按照实习人培方案的要求执行实习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实习申请、考勤打卡、实习周报、实习月报和实习小结,检查学生实习安全和纪律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加强学生实习的全过程监管,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信息。高度重视实习风险隐患和舆情热点,主动核实处理苗头性、线索性信息,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件”。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请各教学部门围绕以上内容查漏补缺,认真组织实施。附件中的“学生实习安全教育管理台账”由各分院统一汇总后,请于12月13日前发到教务处。联系人:缪娟,电话:81838859,QQ:605453548。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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