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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1806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19年1月14日启动此项工作,在学校统一门户网站OA系统和教务处网页发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2月24日再次友情提醒《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经教务处和各学院多次宣传、通知,学生进行数据填报、补报及更改填报错误信息,前后共进行七批次上报学信网平台。 根据教学司函〔2019〕1号文规定,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及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在教育部规定的上报截止时间内,我校共有666名学生放弃补录信息,名单见附件,特予公布。 教务处 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