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吧 班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
2018-11-09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以及《玛雅吧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锡职院委〔2018〕2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新格局,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任职基本条件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与学生学习、生活的组织管理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了解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心理素质。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校正式职工。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各项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在提升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提高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增强学生获得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和院系党政有关学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生情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动配合辅导员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及学情调研活动等。 3.积极开展班级学生干部、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与辅导员一起进行团支部、班委会等班级组织的建设,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动配合辅导员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加强班级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要熟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指导学习活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及各类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尤其是要做好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5.开展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安全教育及班级日常事务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和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负责班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优评先及助学贷款等工作;与辅导员一起进行违纪学生的批评教育与处理;配合心理辅导员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生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就创业知识竞赛、毕业生跟踪调查等。 6.积极利用互联网、全媒体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辅导员开展网络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工作,开展学生的网络行为教育引导和网络素养的培育工作,主动参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建设。 7.与班级学生、带班辅导员及院系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组织班会、宿舍走访及学生的谈心谈话,全方位掌握班级学生实时的情况。在遇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辅导员及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8.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等活动,主动开展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专题研究。 三、班主任的设置及聘任 1.学校按专业自然班设置班主任,每班1名,每班学生人数应在20人以上。不足20人的小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两个同院系同年级的自然小班合班,设置1名班主任。 2.班主任由班级所在院系党总支研究遴选,确定合适人选。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全校各院系班主任的聘任工作。班主任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第一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微调。 3.各院系党总支在每年的6月上旬向党委学生工作部上报下一个学年本院系班级班主任安排情况(见附表一)。 4.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教职工(含现任班主任)每年6月中旬填写《班主任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二),经本院系党总支签字同意后交所在党总支。 5.各院系党总支负责本院系范围内班主任岗位申请的初审工作。审核后于每年6月下旬报学生工作处。 6.学校中层干部(含助理)在不影响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承担班主任工作,但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领导批准。 7.每年6月下旬学生工作处负责召集各院系党总支确定下个学年的班主任人选。确定顺序如下:专职教师申请人→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申请人→党政管理人员申请人。 8.各院系党总支应根据本院系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优先考虑专职教师申请人得到聘任; 9.班主任申请人尚不能满足全校班主任岗位需求,或个别班级情况特殊,学生工作处将会同各院系党总支在学校范围内特聘班主任。特聘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办理手续,并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10.每年 7月初各院系汇总下学年所有班级班主任名单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11.一学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班主任,或一学期内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不能续聘,并在三年内不能聘任为班主任。 12.班主任如遇超过二个月的出差、出国或病假等特殊情况可与院系党总支协商,临时更换班主任或委托他人负责。院系党总支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对个人岗位业绩考核范围。各院系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岗位晋级、评优评先等挂钩。班主任的考核遵循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考核内容主要由班主任自评(10分)、学生民主评议(40分)、教师评议(10分)、院系评议(40分)、附加分等组成,具体见《玛雅吧 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五、其他 1.各院系党政领导要十分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管理、服务学生方面的突出作用。要结合本院系学生工作的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问题,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 2.各院系要理顺辅导员与班主任之间的工作关系,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学校和院系要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经常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和学生情况,针对班主任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对班主任定期进行指导和培训。 3.学校每两年开展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并对“优秀班主任”给予500元/每人的奖励。学校鼓励各院系根据情况评选院系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法和奖励方式自行决定。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