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21〕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国有资产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21年5月10日下午2点
地点:资产处912会议室
参会人员:校领导财务处基建处教务处科产处人事处审计处图书馆信息化中心等部门负责数据采集的同志。
资产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