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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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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 |
价格 上限(元) |
最低使用年限 (年) |
性能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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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5,000 |
6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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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
7,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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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
A4 |
黑白 |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
1,2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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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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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黑白 |
7,6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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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
15,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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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 |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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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35,000 |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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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机/传真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
3,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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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4,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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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1,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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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10,000 |
6 |
注: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
附2 |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套、件、组) |
价格上限(元)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性能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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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 |
1套/人 |
司局级:4,500; |
15 |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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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椅 |
司局级: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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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三人沙发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
3,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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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沙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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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 |
大茶几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
1,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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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茶几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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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前椅 |
1个/办公室 |
8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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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柜 |
司局级:2组/人 |
2,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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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及以下:1组/人 |
1,2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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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柜 |
1组/人 |
司局级:2,0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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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柜 |
1组/办公室 |
司局级:2,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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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柜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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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柜 |
1组/办公室 |
1,5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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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桌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 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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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椅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8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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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