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并确保各类项目的验收和后续跟踪审计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在校内调动时,资产转移按以下规定执行:
1.学校配置的台式电脑随个人转移到调入部门。
2.学校配置的手提电脑、办公设备及家具等原则上留归调出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经调入调出部门共同协商,经资产处认定后可随个人转移到调入部门。
3.用科研和教研项目经费购置的资产按“个人课题”和“集体项目”分类执行:
(1)贵重仪器设备的转移,需由项目管理部门、调入调出部门和资产管理处共同协商认定后解决。
(2)用“个人课题”经费购置的资产设备,原则上使用权归个人,工作人员在校内调动时,资产可随个人调入部门。
(3)用“集体项目”经费购置的资产,原则上使用权归项目所在部门,工作调动时不得带离调出部门。
注:其中,“个人课题”指以个人学术水平为依据、自行组建研究团队申获的研究性课题或技术服务类项目,如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改研究等立项课题以及“四技”服务项目等;“集体项目”指岗位性的集体研究项目及集体平台项目,如专业(群)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建设、实验(训)基地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个人课题”和“集体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认定。
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