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随着天气变冷,我校空调使用量激增,目前因新增电力容量部分还未接入各建筑单体,故高峰用电负荷已超过现有各单体的供电容量,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我校作为“十二五期间全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被监管单位,节能减排责任重大。为确保我校安全用电工作,确保师生教学和生活,现将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空调的启用
1、空调开启的外界温度标准:
夏季室外最高气温不低于
2、空调开启的设置温度标准: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3、空调的启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4、开启空调时,必须随手关门关窗,不得长时间开启门窗。
5、下班前10分钟或室内超过15分钟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各院系、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负责加强内部的节能宣传和管理。
2、各院系、部门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阅览室、会议室、实验(训)室、教室和食堂等公共区域空调的使用监管。
3、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应追究其使用者责任。
5、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6、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7、各设备机房、监控室、会议室等场所的空调使用管理,结合相关制度,参照本规定执行。
8、用电高峰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为确保安全用电,后勤管理处可能根据应急预案对大型空调机组等高耗能设备进行拉闸限电。
9、学校将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院办、保卫处等部门进行抽查,对违反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及严肃处理。
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院办、后勤处、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