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规定和学院管理的要求,为了管好我院的资产,摸清现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情况,现要求全院各部门必须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 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2012年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调查及核实表”和相关出租出借合同或协议等资料,一起交至资产管理处(J2-105)。
培训部分不属此次调查范围,但联合办学部分必须上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资产管理处
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