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班级的领导者。班主任工作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过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根据我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分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职责
1、在分院党总支、行政、学生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学院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纪律教育,做好学生在劳动、实习、军训、毕业分配中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政治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抓好形势教育、理想教育和德育课教学,并注意针对学生在各个学习阶段的特点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2、结合教学实践,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考风考纪和专业思想的教育;协助学校实施教学计划,与任课老师联系,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起到桥梁作用;每学期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分析,注意优秀生的发展与培养,对学习差的学生进行督促和帮助;指导班级开展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在学分制管理中,指导督促学生制定并完成选修课程计划。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接触与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指导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科技活动、社团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4、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学生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推动文明寝室建设,适时进行心理教育疏导。
5、认真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每学年可以根据班级情况对班干部进行调整、充实或轮换;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帮助学生干部提高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抓好班风建设。
6、通过多种方式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交换学生在院在家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密切家长与学院的配合,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7、做好学生学年操行评定、实施奖学金及三好生、优秀学生班干部、单项奖评比工作、毕业鉴定工作等,并参与协调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
8、积极开展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就业指导课程,帮助指导学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9、配合党组织做好班级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作用。
10、贯彻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协助系部领导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参与对学生免修、选修、升留级、休学、复学等问题的研究,参与对学生进行困难补助和贷款问题的研究。
11、及时向领导汇报班级和学生有关情况,支持、配合做好学校各职能部门与学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二、班主任聘任
(1)班主任的聘任工作由党总支、分院行政和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教师个人的申请综合考虑确定,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
(2)原则上行政人员(除政治辅导员)、系部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见习期人员等不兼任班主任。
(3)班主任如遇短期出差、出国或病假、怀孕等特殊情况可与学生办协商,临时更换班主任或委托他人负责,并及时报学生处备案。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考核的内容(具体见考核细则),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二次,分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分为分院考核(占5%)、个人工作考核(占35%)、班级考核(占60%)。
(二)辅导员、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总支书记对班主任的表现和工作实绩组织评比,确定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90分(含90分,下同)以上为优秀(A等),75分以上为合格(B等)、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C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D等)。学生办将评比材料及结果报总支书记批准确定,报学生处备案。
(三)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为优秀者按1.2的系数发放,考核为合格者按1、0的系数发放、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按0.8的系数发放,考核为不合格者按0.5的系数发放,政治辅导员担任班主任工作,其考核工作由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如考核为优秀按1.0的系数发放班主任津贴。
(四)班级考核人数以40人为基数,超过50人的班级班主任津贴按照1.2系数发放,低于30人的班级班主任津贴参照0.8系数发放,特殊班级(创新班、中外合作班级等)除外。班主任津贴和班级考核奖根据考核分数和班级总人数综合考虑.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均作不合格处理。
(1)班级学风、班风出现重大事故;
(2)学生反映班主任有重大过失、或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3)班级出现集体罢课、散发大小字报和非法传单(包括网络上散步不法言论)、集体上访、非法游行示威及稳定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
(4)发生学生重大人身安全(非意外)事故的,发生重大影响学校稳定等群体事件的;
(5)连续3次以上被专项通报点名批评;
(6)其他应作不合格处理的情形
四、班主任工作评优奖励
(1)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的班主任,下一年度暂不聘任。
(2)班级工作考核分值作为班级奖学金发放的依据。
(3)学院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班主任”,对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10%。
(4)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由分院、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列入业务档案。班主任考核鉴定的结果和优秀班主任事迹材料均记入本人人事档案,作为教师干部晋级、提职和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班主任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
5.1班主任自身建设(5分)
分院总支和学生办、年级辅导员的综合评价(5分)
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责任性强,乐于奉献,敢挑重担,服从大局,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年级的相关工作,布置的任务能够主动,及时完成,协作、团队、服务意识强,主动配合参与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5.2班主任自身工作(35分)
缺勤1次降一等级(扣1分)(数据由辅导员提供)
缺勤1次降一等级(扣1分)(资料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供)
缺勤1次降一等级(数据由辅导员提供)
A、准时上交,填写认真;B、准时上交,填写一般;
C、过期上交,填写认真;D、多次催交后上交,填写一般;E、缺交资料
A、非常正确;B、一般;C、错误较少;D、错误较多
缺勤一次降一个等级(数据由辅导员提供)
A、每周一次;认真检查B:每周一次;检查一般
C:两周一次;认真检查D:两周一次;检查一般E:基本没有(数据由宿管员提供)
根据学生打分确定(资料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供)
5.3班级工作(60分)
1)学习成绩(5分)
学习成绩:A、学期补考率≤8%;B、学期补考率≤15%;
C、学期补考率≤20%;D、学期补考率≤25%;E、学期补考率>25%
2)班级课堂出勤情况(3分)(参照教学秩序检查内容)
A、班级缺勤率<25%;B、班级缺勤率<50%;C、班级缺勤率<90%;
D、班级缺勤率<125%;E、班级缺勤率≥125%
3)本专业相关的考工和考证工作(5分,考核二、三年级)
A、通过率≥95%;B、85%≤通过率<95%;C、75%≤通过率<85%;
D、60%≤通过率<75%;E、通过率<60%
4)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A/B)考级工作、计算机基础考级(5分,考核二、三年级)
A、通过率≥95%;B、85%≤通过率<95%;C、75%≤通过率<85%;
D、60%≤通过率<75%;E、通过率<60%
A、无欠费;B、欠费率≤5%;
C、欠费率≤10%;D、欠费率≤15%;E、欠费率>20%
晚自习纪律、晚自习缺勤(直接打分,由学生办,分团委提供)
教室卫生(直接打分直接打分,由学生办,分团委提供)
1)宿舍安全、违纪情况(10分)
A、扣分≤10;B、扣分≤30;C、扣分≤60;D、扣分≤100;E、扣分>100。
2)宿舍卫生(10分)
A、班级平均分≥80分;B、班级平均分≥75分;C、班级平均分≥60分;
D、班级平均分≥50分;E、班级平均分<50分
1)早操(含升旗仪式)缺勤(根据缺勤率计算)情况(5分,考核一、二年级)
A、≤10%;B、≤20%;C、≤40%;D、≤60%;E、>60%
2)文体比赛(3分)
A、积极组织参加院系及省市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赛风良好,并有学生获奖(院级一等奖以上);
B、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比赛,赛风良好,有学生获奖(分院或系级一等奖以上);
C、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比赛,赛风良好,有学生获奖(分院或系级三等奖以上);
D、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比赛,赛风良好;
E、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或赛风不良,或出现重大事故
5.4.附加减分(资料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供)
1、班主任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获一等奖:国家级10分,省级6分;二等奖:国家级8分,省级4分,市级2分;三等奖:国家级5分,省级2分,市级1分,指导学生创业、就业等工作,效果明显,根据情况加1-2分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学生创新实践、创业计划、科技论文和各项文艺类比赛等活动比赛获一等奖: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二等奖: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2分;三等奖:国家级4分,省级2分,市级1分。
3、撰写学生管理论文:在国家级或者核心期刊或者杂志发表论文+10分,在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5分,获得市级论文奖+3分,获得院级论文奖+1分;
4、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获得校外荣誉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加5-10分。
5、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提出的好的学生管理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并有良好的效果加1-3分。
6、要求班主任参加的集体活动(如新生接待、体检、毕业典礼、毕业生电子摄像、宿舍搬迁、大型文体活动、班主任培训等)而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3分。
7、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被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根据实际情况扣5-10分。
8、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被校外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根据实际情况扣5-10分。
9、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学生入党、评优评先、评定贫困生、评定奖助学金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实际情况扣3-5分。
10、被分院专项通报表扬点名(宿舍安全卫生、寒暑假住宿、文明养成教育、教学秩序常规检查中等)每次加1分。相对应的被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11、班主任网络测评、学生网络评教测评班级整体测评率90%以下每降低5个点扣1分,以次类推。
1、学生获奖等情况:国家级每人次10分;省级5分;市级+3分,院级+1分;分院通报表扬+1分/人次(最高不超过5分)
2、学生每发表一篇论文加1分。
3、班级获奖情况:国家级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10分,省、部级+5分,市级+3分,院级+1分。
4、积极组织参加院系及省市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赛风良好,并获奖的
a.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5分;
b.获得省级奖项的,每人次+3分;
c.获得市级奖项的,每人次+2分;
d.获得院级奖项的,每人次+1分;
e.获得分院奖项的,每人次+0.5分;
以上奖项,集体奖按双倍计分。
5、创新创业:被学校立项,负责人+1分/人次,参与+0.5分/人次(最高3分)。
6、义务献血:报名每人次+0.5分(学生党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班级主要干部除外,最高3分)
7、学生处分情况:通报批评(含学工处通报)每人次-0.5分;警告处分-1分;严重警告处分-1.5分;记过处分-2分;留校察看-3分;勒令退学-4分;开除-5分(班级人数以40人为基准折算),自动退学除外,
8、被专项通报表扬的班级或个人(宿舍安全卫生、寒暑假住宿、文明养成教育、教秩序检查等)每次加1分。反之,被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9、被连续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学生个人原则上取消评优评先、入党、国家奖助学金等方面的评选资格,与之对应的班级在评优评先、入党、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上也相应的减少。
10、发生重大班风、学风、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5分。
5.5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