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文明修养,强化我院广大青年学生对于“学生的家园,企业的伙伴”理念的认同,结合时代特点和我院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现状,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我的校园我的家”为主题的学生校园文明劝导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校园我的家”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12年6月
三、活动方式
(一)召开主题班会
辅导员、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观看影像资料等手段进行集中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锡职院学生行为准则》、《无锡职院学生日常基础文明行为规范》、《无锡职院校园文明“八不”、“十无”》,特别是要指出注意公众场合礼仪等具体内容。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文明规范”的重要性,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自觉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约束自己,做到:举止文明、宿舍文明、就餐文明、课堂文明,创建校园文明新风尚。
(二)成立文明劝导组开展校园文明劝导
组建文明劝导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成员包括分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及8名学生,分两班到相关责任区边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文明劝导组成员以勤工助学学生为主,采用院内公开招聘方式,贫困学生优先录用,工作待遇8元/小时。劝导组成立后报学生处备案,通过院系两级考核,由学生处统一定期发放津贴。
四、活动要求
1.各班班主任必须根据围绕“文明养成”主持召开一次专题班会,并做好班级日志的记录。
2.各文明劝导组在院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的指导下,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将其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坚持整体性和持久性。
3.活动开展前,各级院系劝导组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应当对成员进行简单培训,并将成员划分两班,安排每日人员,轮流上岗。
4.文明劝导组成员上岗期间需统一佩戴工作证;要加强自身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感化和影响他人。
5.文明劝导组成员在岗期间,须主动规劝在学院公共场所穿拖鞋、吃食物、抽烟、酗酒、男女朋友交往过度亲密、损坏公物、浪费水电、乱扔垃圾、墙上乱刻乱贴、践踏草坪、毁坏树木等校园不文明行为,并对不文明行为者进行文明行为示范,引导帮助其改变不良行为。
6.各级院系劝导组组长要对成员加强管理和督促,带领成员开展劝导活动,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并对成员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