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关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及各委员的职责如下:
一、系部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系部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系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领导本系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系部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系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总支委员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书记是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通过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总支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的有关问题。
3、抓好总支委员会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的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5、检查总支下属各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参与本单位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经常与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行政工作。
7、协调行政、工会、共青团的关系,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8、积极慎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教育、帮助、培养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9、组织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上好党课。
10、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总支副书记
协助总支书记进行工作。暂缺书记或总支书记不在时,由总支副书记履行总支书记职责,主持总支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支部、党员的建议。
3、负责发展工作。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5、协助总支书记做好统战工作,经常联系民主党派人士、非党员干部、知识分子,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
(四)宣传委员
1、分管宣传工作。协助总支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党委组织干部处、宣传部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学习。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教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负责本单位向院内外的宣传报道。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纪律检查委员
1、分管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负责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六)青年委员
1、分管青年工作及学生工作。对本系部团员、青年中的党员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系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组织工作。
2、指导本系部共青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团的活动。
3、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4、指导团组织,以做“四有”新人为目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5、帮助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协助解决必要的条件。
四、党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系部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主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的力度。
(二)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具体指导和帮助分团委、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三)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政治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5、组织本部门向院内外的投稿工作。
6、具体组织本部门的文明创建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