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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1521 |
关于编制2013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为了做好2013年校内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切合实际,请各部门、院系(含包干分院)根据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参照2012年的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编制各部门本年度经费预算。不得漏报也不得盲目多报,支出预算应有计算依据。
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好2013年学院各部门经费预算,请各部门根据附件中(表1公共支出预算基本情况表、表2部门业务经费预算申请表、表3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表4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发展规划与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报。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需按照《玛雅吧 经费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即各部门根据项目预算金额办理相应级别的审批手续,直至“校长意见”栏,项目预算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需上报党委会讨论的财务处再个别通知。
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3月21日—4月3日各系部编报,4月3日下午送财务处;
4月7日—4月12日财务处审核汇总;
4月12日—四月中旬学院审定、党委会批准。
联系人:聂庆明联系电话:81838879(手机号码:13921257663)
财务处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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