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8年“吉冈”企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彧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3218

根据我校外语与旅游学院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有限公司协议,将开展2018年度企业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专科)。

二、资助额度

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财经学院分配名额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无纪律处分(有违纪者一票否决)。

3、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一年级考察第一学期、高年级考察最近两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测评分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1%,可申报一等奖;前5%,可申报二等奖;前8%,可申报三等奖。

5、在各类技能比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表现优秀,在校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或获市级及以上奖项。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奖励。

7、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无旷课现象,宿舍卫生成绩合格(宿舍卫生不达标取消参评资格)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优先。

四、工作安排

1、学院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组织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教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分院初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分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3月23日(周五)下午2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外语与旅游学院学工办。

2、3月26日—31日,学生处、外语与旅游学院组织对各分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4月中旬,学校组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汇入学生银行账户。

4、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在评选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奖学金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财经学院学生办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