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财经学院评审,拟推荐会计41531班梁雨晴同学参加校级评审。
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9月23日下午15:00前到学生办J2-401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1837522。
财经学院学生办
2017年9月19日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财经学院评审,拟推荐会计41531班梁雨晴同学参加校级评审。
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9月23日下午15:00前到学生办J2-401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1837522。
财经学院学生办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