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4〕12号)(见附件)。为深入细致抓好校园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改,推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近期,学校将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保卫处将围绕夜查行动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采取普查、抽查、夜查等方式,开展多波次、全方位、地毯式自查,全面摸清校园电动车安全底数。
二、及时整改。请各二级学院(部)、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主动认账领账,全力配合及时整改。
三、安全提示。请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四不”,即:不违规停放充电、不非法改装、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骑行中要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标识、不超速、不超载,做到文明骑行,确保不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附件: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4〕12号).doc
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