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学校机构调整的实际情况,现需报送新一轮安全管理工作队伍信息。相关通知如下:
一、
安全管理工作队伍设置
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情况报送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联络员各1名,职责如下:
1、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由部门(单位)领导(正职或副职)担任,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事宜。
2、安全联络员:由部门(单位)教职工担任,掌握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动态,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协助保卫处开展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先考虑对象)。
二、
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队伍信息登记表》(附件)盖章后于3月8日之前报送至保卫处(明德楼A107),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406718885@qq.com,联系人:沈辉,联系方式:81838852。
专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安全管理工作队伍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