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玛雅吧 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流程发出如下通知: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流程
所有在校园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校园电动车使用资格:原则上为教职工、走读生、驻校协作单位人员,每人名下限1辆电动车)
1、教职工和学生:车主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中“非机动车信息登记(校内)”(图1)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申请审批。
图1非机动车信息登记(校内)
2、协作人员:车主至保卫处(明德楼103)办理RFID卡,由所属单位(部门)代办人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中“非机动车通行注册申请(协作单位)”(图2)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申请审批。
图2非机动车通行注册申请(协作单位)
二、电动自行车校园年检流程
已完成登记注册的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每年需进行校园年检,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年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标贴的电动自行车禁止校内通行。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停放,严禁在公共门厅、室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时,应确保车辆锁好,避免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
四、电动自行车领取流程
保卫处将加强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查,对“两无、两超、一废”和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暂扣车辆处理。车主需办理领取手续方可领取。领取流程如下:
1、教职工和学生:车主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中“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校内)”(图3)完成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审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领取。
图3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校内)
2、协作人员:由所属单位(部门)代办人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中“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协作单位)”(图4)完成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审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领取。
图4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协作单位)
3、说明:对不符合校园使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完领取手续后由保卫处监督立即驶出校园。对符合校园使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完领取手续后立即办理相关缺失手续。
五、校园电动车管理流程总览
图5校园电动车管理流程总览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保卫处,联系人:程晓东,联系方式:13057325056,81838852。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专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