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7 阅读次数: 177

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玛雅吧 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流程发出如下通知: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流程

所有在校园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校园电动车使用资格:原则上为教职工、走读生、驻校协作单位人员,每人名下限1辆电动车

1、教职工和学生:车主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非机动车信息登记(校内)(图1)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申请审批

1非机动车信息登记(校内)

2、协作人员:车主至保卫处(明德楼103办理RFID,由所属单位(部门)代办人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非机动车通行注册申请(协作单位)(图2)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申请审批

2非机动车通行注册申请(协作单位)

二、电动自行车校园年检流程

已完成登记注册的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每年需进行校园年检,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年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标贴的电动自行车禁止校内通行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停放,严禁在公共门厅、室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时,应确保车辆锁好,避免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

电动自行车领取流程

保卫处将加强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查,对“两无、两超、一废”和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暂扣车辆处理。车主需办理领取手续方可领取。领取流程如下:

1教职工和学生:车主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校内)(图3)完成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审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领取

3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校内)

2、协作人员:由所属单位(部门)代办人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协作单位)(图4完成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审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保卫处(明德楼107)办理领取

4电动自行车领取申请(协作单位)

3、说明:对不符合校园使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完领取手续后由保卫处监督立即驶出校园。对符合校园使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完领取手续后立即办理相关缺失手续。

五、校园电动车管理流程总览

5校园电动车管理流程总览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保卫处,联系人:程晓东,联系方式:1305732505681838852。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专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4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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