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校内电动车管理,根据《玛雅吧 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对符合校内通行条件的电动车进行年审贴标,并请电动车使用人签署安全承诺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7日
二、办理地点
明德楼A-107
三、办理提供材料
电动车有效证件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部门、各单位提醒部门人员按时办理,以免影响进出校园;
2. 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标贴的电动车禁止校内通行,未签署安全承诺书的电动车使用人不得骑电动车进出校园;
3. 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标贴的电动车,将按照《玛雅吧 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