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范围常规灭火器材定期点检的再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6 阅读次数: 219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玛雅吧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现对全校范围常规灭火器材定期点进行再通知。请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范围内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箱内设备定期点检制度,对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点检的部门,将予以通报。

一、责任区域划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二级安全责任体系要求进行责任区域划分。

建筑功能区域

责任部门

所有学生宿舍、食堂、变电所、配电间(含强弱电合一的配电间)、各水泵房、商业街各店铺、废品回收站

后勤管理处

图书馆阅览室、书库、机房、采编室等

图书馆

各类报废资产仓库

资产处

各类实验、实训室、实训车间等

各二级学院等教学单位

各类体育场馆

体育部

各网络机房及弱电间

信息化中心

大学生创业街

学生处

各类社团用房

团委

中桥校区(含驻校单位)

中桥校区管委会

其他公共部位

保卫处

二、点检内容及要求:

(一)点检内容:

1.灭火器

1.1ABC干粉灭火器是否在有效质保期内(新灭火器5年内有效,检查瓶体出厂标签或钢印上的出厂日期;检查维修过的火器瓶体上的维修标签,标签日期往后2年内有效);

1.2ABC干粉灭火器压力表(绿区内为合格、红区黄区都为不合格);

1.3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否在有效质保期内(新灭火器5年内有效,检查瓶体出厂标签或钢印上的出厂日期;检查维修过的火器瓶体上的维修标签,标签日期往后2年内有效);

1.4二氧化碳灭火器无压力表,总重量低于5.5KG且瓶体严重锈蚀老化为不合格;

2.室内消防栓箱

2.1 水带不老化(检查是否发硬、脆化),悬挂到位;

2.2 水枪头不变形,不腐蚀;

2.3 消火栓阀门开启关闭灵活,出水口无杂物堵塞;

2.4 起泵按钮完好;

2.5 消火栓箱箱体周围无遮挡、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清洁、无破损。

(二)点检要求

1.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及各建筑功能区域确定消防器材点检员。

2.点检员应每月开展一次点检(每月25日前完成),并按照灭火器箱及室内消火栓箱上粘贴的“点检卡”或悬挂在灭火器上的“点检卡”内容逐一检查并在点检卡片上做好记录。

3.各实验实训室内的灭火器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点检,每月末(每月25日前)点检图片发至保卫处消防管理员邮箱或微信。

4.如发现有损坏、遗失、故障等问题需填报《玛雅吧 灭火器等常规消防器材点检(故障)反馈表》(详见附件1)报保卫处消防管理员,由保卫处负责统一维修或更换。

三、保卫处消防管理员:

严尉雄:联系电话(18106179119)

QQ邮箱:7310695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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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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