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院部:
2022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玛雅吧 2022年安全大检查实施工作方案》(锡职院保〔2022〕2 号)第三阶段全面检查与整改及第四阶段提升巩固与总结的要求,开展2022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重点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 |
1、是否制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3、是否定期开展燃气使用场所安全自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上报并整改; 4、室外管线有无破损现象;调压站、各类开闭阀是否正常; 5、场所内敷设管线是正常、合理;是否定期检查、更换燃气软管,保持其完好无损; 6、场所内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且安装位置设置是否合理;燃气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7、是否配备必要的具灭火器材并摆放在固定醒目的位置且设有标识,方便拿取。 |
后勤管理处 |
2 |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
1、是否制定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各级安全责任; 2、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整齐摆放;是否在有效日期内,有无过期现象; 3、消防器材是否定期保养,有破损的是否及时更换修补; 4、现场消防栓、消防井、水源是否充足畅通,消防枪、水龙带有无破损; 5、高层消防泵、消防竖管及每隔层设置的水龙带、枪、箱是否完好确保有效利用; 6、公共部位及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防点检是否落实到位; 7、各楼宇及周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8、公共场所及办公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
保卫处 |
3 |
变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
1、是否制定用电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是否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3、是否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 4、电器线路、电气设备选用的产品是否具有生产许可或“3C”认证; 5、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在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电气安装规范; 6、配电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7、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是否规范、牢固。导线端部有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箱内有无杂物; 8、电线线路是否采用铜芯绝缘线套金属管敷设,是否存在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上现象; 9、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是否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有无被可燃物覆盖; 10、电气设备维保检修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11、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现象; 12、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3、是否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4、是否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是否定期试验; 15、是否设置防小动物措施。 16、各变电所内是否有日常巡检台账,电气操作防护设备是否齐全,是否配备沙箱等灭火器材。 |
后勤管理处 |
4 |
中心机房及弱电间安全检查 |
1、中心机房日常巡检情况,是否做好技防防火管理,灭火装置是否正常; 2、弱电间日常管理情况,包括门锁、安全标识、灭火器材配置等。 |
信息化中心 |
5 |
电梯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1、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许可生产井经检验检测合格证; 2、是否履行安装、维修、改造告知和定期报检责任; 3、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执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作业; 6、使用的电梯是否落实年检制度; 7、维保单位是否落实,响应是否及时。 |
后勤管理处 |
6 |
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含科研实训室) |
1、是否制定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等; 2、操作者是否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要求操作; 3、是否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4、是否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消防设备、喷淋洗眼装置等,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作业时正确穿戴; 7、对有可能造成缠绕、吸人或卷人、刺割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是否设置防护罩,并确保有效; 8、机床转动部位的连接销、刀排的突出高度是否符合标准; 9、发生异常时,是否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停止作业 10、实验实训用特种设备是否有日常巡视记录和定期维保换证台账等。 |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
7 |
校园交通安全检查 |
1、是否制定完备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机动车停放是否规范,有无违规停放和超速现象; 3、无通行证电动车进校管理情况; 4、是否规范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是否有电动车违规充电情况; 5、是否设置校园交通指示标识标线标牌。 |
保卫处 |
8 |
校园治安管理检查 |
1、校园安保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2、门岗防控履职是否负责到位; 3、校内防暴器械配置是否完备; 4、校园保安日志、巡逻开展与巡逻台账是否完善; 5、各类值班记录台账是否充分; 6、技防设施完善维护和使用情况与台账。 7、校园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是否建立。 |
保卫处 |
9 |
学生宿舍管理检查 |
1、宿舍安全提醒是否到位; 2、宿舍内是否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电磁炉、电炒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3、是否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装置,私自接线、安装开关,移动和人为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学生离开宿舍时是否关闭电源、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4、班主任、辅导员是否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是否当场没收,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理; 5、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插线板、充电器等设备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6、宿舍卫生、门禁、台账情况,宿舍留宿情况及台账; 7、宿舍内有无管制物品使用; |
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
10 |
务工人员临时宿舍安全检查 |
1、是否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与外来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是否对临时作业人员、外来人员、学习人员加强安全健康教育; 4、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 5、务工人员宿舍卫生情况是否良好; 6、务工人员宿舍登记管理是否完善; |
后勤管理处 |
11 |
校舍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
1、建筑物沉降、抗震检查是否定期开展; 2、楼宇窗扇、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正常; 3、公共设施、运动设施是否牢固; 4、工程施工改造是否都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是否开展安全交底; 5、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安监监督是否到位; 6、维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标识、安全围挡是否齐全; |
基建处 后勤管理处 |
12 |
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专项检查 |
1、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 2、学生用房的防火、防盗措施是否到位; 3、是否存在“三合一”使用状况; |
学生处 团委 |
13 |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含商业街) |
1、是否制定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情况,如食堂原材料采购把关状况,成品留样情况等; 3、是否与各食堂承包商、商铺承租商建立安全责任协议; 4、各商铺超范围经营状况、防盗状况、安全用电、用水状况; 5、其他各类登记台帐; |
后勤管理处 |
14 |
中桥校区安全专项检查 |
1、是否与承租户均建立安全责任协议; 2、液化天然气瓶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各承租户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4、校园整体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情况; 5、危旧房屋使用情况; |
中桥校区管委会 |
15 |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检查(含校外实习) |
1、学校实习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 2、实习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实习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
教务处 |
16 |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
2、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2、是否合理配置防火墙、杀毒软件; 3、系统是否配置专人负责管理,杜绝弱口令,周期性修改密码; 4、系统是否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时对系统升级、定期扫描漏洞,并及时安装补丁; 5、网络安全事件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反馈,是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6、重要系统、重要数据是否备份,备份方式是否科学; 7、各实训机房pc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手段,是否定期进行清理,杀毒,修复漏洞; |
信息化中心 |
17 |
学生组织与社团管理 |
1、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及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制度规章是否齐全; 2、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管理是否到位; 3、网络空间生活监管是否到位,网络舆论引导是否有效; |
团委 宣传部 |
具体详见附件一:《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二、检查安排
部门自查(9月1日-9月2日):各部门、各单位、各院部对照《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所列17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落实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形成《安全稳定隐患自查整改清单》(附件二)备查。
专项检查(9月3日):各牵头责任部门对照《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对应的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并于9月4日下班前提交《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整治汇总表》(附件三)至玛雅吧 迎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领导督查(9月4日-9月13日):玛雅吧 迎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开展安全督查。
三、检查咨询与联系人
联系人:王振华
联系电话:81838851
电子邮箱:Wangzh@wxit.edu.cn
附件一:《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附件二:《安全稳定隐患自查整改清单》
附件三:《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整治汇总表》
党委保卫部(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