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校园南、北门新设的智慧门岗管理系统前期已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了试运行,现已具备使用条件。现将有关门岗人行及电动自行车道闸自动识别范围及完善人员信息数据采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动识别人员范围
1、学校信息化中心数据库中录入的全体教职员工。
2、学校信息化中心数据库中录入的全校学生。
3、各部门报备的驻校协作(服务)单位人员、校外协作单位人员、临时合作单位人员。
①驻校协作单位人员: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外单位驻校固定人员;
②驻校服务单位人员: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签订服务外包协议的外单位驻校固定人员。各类维保、物业、安保、绿化、保洁、环卫、快递、水务及校内商铺、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等;
③校外协作单位: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外单位非驻校人员;
④临时合作单位: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签订土建、安装、装饰、维修、改造、工程服务、其他临时性合作协议(工期10-90天内)的外单位人员。
4.“一站式服务大厅”完成预约的临时访客。
二、自动识别规则
1、教职员工以步行方式通过闸机时可通过人脸、一卡通、身份证自动识别后放行,以电动车方式通过电动车专用闸机时通过人脸与申领的RFID卡比对自动识别后放行。
2、学生以步行方式通过闸机时可通过人脸、一卡通、身份证自动识别并经闸机自动验证请假信息后放行;走读生以电动车方式通过电动车专用闸机时通过人脸与申领的RFID卡比对自动识别后放行。
3、驻校协作(服务)单位人员、校外协作单位人员、临时合作单位人员以步行方式通过闸机时可通过人脸、身份证自动识别后放行;以电动车方式通过电动车专用闸机时通过人脸与申领的RFID卡比对自动识别后放行。
4、预约临时访客以步行方式通过闸机时可通过身份证自动识别后放行。访客电动车不得入校。
三、人脸数据采集
1、无法正常通过人脸识别的教职员工、学生,请按信息化中心10月12日《关于人脸采集与识别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到学生事务中心(牡丹园一楼大厅)完善采集人脸数据信息,务必携带好身份证。
2、驻校协作(服务)单位人员、校外协作单位人员、临时合作单位人员由学校管理部门(协议签订部门)凭合作协议以各合作单位为申请单位如实填报进校人员名单并加盖部门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由保卫处负责录入及采集人脸信息。人脸数据采集时,务必携带好身份证。合作过程中人员变动调整时需及时报备保卫处,增补或删除相关人员信息。
3、信息采集联系人:程晓东;联系电话:81838852。
四、其他说明
自2021年11月1日起,门岗正式执行自动身份识别进出校。未及时完成数据采集的驻校协作(服务)单位人员、校外协作单位人员、临时合作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予进校。
党委保卫部(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